一、培訓背景與要求
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并且每年需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本培訓旨在幫助相關人員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安全管理知識,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二、培訓對象
初次培訓:擬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工作,需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再培訓:已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并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三、培訓內容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相關法規;
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安全標準;
;飞a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與責任;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職業衛生管理;
危險化學品基礎知識;
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管理等。
四、考證流程與要求
報名:攜帶相關材料至指定地點報名。
培訓:參加規定的培訓學時。
考試: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機考形式,滿分為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
頒證:考試合格后,由應急管理廳頒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五、所需材料
初審材料:2寸白底彩色照片、高中及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申請表。
復審材料:2寸白底彩色照片、原《考核合格證》、申請表。
六、證件特性
證件內置芯片,可通過應急局刷卡讀取持證人信息,并在應急局官網查詢驗證。
證件由應急管理廳監制頒發,有效期為6年,每3年需進行復審。證件全國通用。
超過復審日期的證件必須重新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持證。